中秋佳节就要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及“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违反廉洁纪律。(9月4日,央视新闻)
“洁不洁、看过节”,在中秋节这个关键的时间节点,严防“节日腐败”虽是老生常谈,但廉政提醒照样还是节前的“标准动作”。然而,节前提醒不断,监管从紧从严,但仍有极个别党员干部“敢于”触碰纪律红线,“敢于”挑战规矩底线。
在铁腕治“四风”、高压反腐败的社会语境下,重要的节日点往往容易成为“四风”问题多发期。一些人平时被压制的各种贪欲私念,这个时候就开始蠢蠢欲动,妄图穿上新的隐身衣,重新粉墨登场。节日腐败的复杂性、反复性、顽固性由此产生。
在亲人、朋友、同学、战友聚会之时,党员干部要多一些警醒,少一些放纵,多一点真情实感,少一点人情世故,要警惕节假日人情往来的“变异”,不给任何有“非分之想”的人有“漏洞”可钻。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党员干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防止其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
根本而言,只有将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渗透到骨子里,做到“不犹豫、不含糊、不动摇”,才能让“预防针”的药液在体内形成循环,用实际行动践行“廉政诺言”、抵制“节日腐败”,将“廉节”过得丰富多彩、意义非凡!
作者:笑看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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