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9月18日,三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波依法列席了三台县人民法院第二十五次审委会会议。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颖主持会议,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玥列席会议。
会上,针对法院审委会讨论的黄某某交通肇事案,吴波检察长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
县法院院长吴颖表示,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途径,有利于“稳、准”打击犯罪,实现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同发展、共进步。
吴波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对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和沟通,不断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工作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构建检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良好监督格局。
上一篇:“抖音县长”开创从政新模式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