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优秀人物为榜样 勇担使命不懈奋斗

2019-09-19 09:25:26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国家主席习近平17日签署主席令,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7日下午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授予42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9-09-18)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决定,习近平主席签署主席令,首次授予42名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根据主席令,授予于敏、申纪兰(女)、孙家栋、李延年、张富清、袁隆平、黄旭华、屠呦呦(女)“共和国勋章”。授予劳尔·卡斯特罗·鲁斯(古巴)等“友谊勋章”。授予叶培建等“人民科学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于漪(女)等“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王蒙等“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艾热提·马木提(维吾尔族)等“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授予王文教等“人民楷模”国家荣誉称号;授予热地(藏族)“民族团结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授予董建华“‘一国两制’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授予李道豫“外交工作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授予樊锦诗(女)“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70年砥砺奋进,70载英雄辈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领导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发展奇迹和政治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在这一波澜壮阔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无数优秀的中华儿女,为了国家的发展进步,为了人民的幸福安康,舍身忘我、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共同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崭新局面。授予在各方面最具代表性、标志性,作出过杰出贡献的优秀人物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是强化国家意识,形成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强劲合力的现实需要;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时代精神的现实需要;是全面实施宪法、落实国家勋章荣誉制度的重要举措。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是国家最高荣誉。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智慧和汗水,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谱写了名垂青史、彪炳千秋的壮丽篇章;他们满腔热忱支持和参与我国现代化建设,积极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贡献,是中国人民的好朋友好伙伴。他们值得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永远铭记,值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永远铭记。

  功勋模范人物是有形的正能量,是鲜活的价值观。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为榜样,不懈奋斗、锐意进取,进一步浓厚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自觉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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