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一票否决”是变相懒政

2019-09-23 17:59:10 来源:互联网 编辑:李强

  中办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提出,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不能动辄签责任状,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各地从基层反应强烈的“痛点”入手,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严防泛化滥用,向“责任甩锅”说不。(9月22日,人民网)

  “一票否决”,如同悬在官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最能牵动被考核者的神经。然而,在不少地方,一些领导干部把“一票否决”作为工作抓落实的制胜宝典,无论事情的轻重缓急,无论大事小事,动辄“一票否决”。

  诚然,“一票否决制”运用得当,就是一种鞭策、一种激励的外在动力。在“一票否决制”的压力下,有利于激发干部的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聚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一切有效的办法,以确保“一票否决”工作项目的完成,并达到最佳效果。因此,“一票否决制”对提高否决项目的工作效率具有“外动力”作用。

  但是,在实践中确实存在被滥用、被乱用的问题,“一票否决制”成了一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信访一票否决、环保一票否决、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师德“一票否决制”、校车安全管理也搞“一票否决制”等。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一票否决制”变了味道,成了少数领导炫耀权威甚至以权谋私、权力交换的资本,成为滋生腐败和降低工作效率的重要诱因。

  客观而言,“一票否决”本身是没有错,比如安全生产就必须要履行一票否决制。但如果啥事都搞一票否决,就违背了制度初衷和原则,既是一种懒政惰政,也是一种典型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给基层减负,就得坚决清除这些林林总总的“责任状”,就得坚决拿掉这些“一票否决”。

  作者:小铁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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