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提拔”需有理有据

2019-09-27 13:36:21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此前,黄山市委组织部8月19日发布的《干部任前公示公告》称,时任市委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和宣传教育科科长邵茵因工作需要拟破格提拔担任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基层工作经历不足两年)。日前,黄山市政法委的官微显示,邵茵已正式上任。(9月24日,澎湃新闻)

  任前公示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环节,对干部破格提拔的情形和理由,予以特别注明,无疑是一种进步。将“德能勤绩廉”表现特别突出的干部,破格提拔重用,符合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任用规定。不过,上述两位干部的任前公示,将“工作需要”当作破格理由,则值得商榷。

  黄山市委组织部此前发布的《干部任前公示公告》显示,政法委政治部主任一职看来确实是非邵茵不可——“因工作需要”,但究竟这个政治部主任需要什么样的特殊人才?或者说,邵茵有着怎样超强的工作能力,以至于非破格提拔不可?很显然,在这方面,黄山市委组织部的《公告》并未给出详细的令人信服的解释。

  其实,“工作需要”不属可以“破格提拔”的情形。今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九条,“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破格提拔干部,责任重大,社会关注度极高,务必从严要求。任前公示有必要简述破格理由,让群众了解该干部在哪些方面有突出表现、做出显著成绩。这是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需要,也是方便群众履行监督权需要。而把“工作需要”当作破格提拔的理由,并不严谨,与“破格从严”精神不符,也难以服众,值得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作者: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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