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践行家规国法

2019-11-28 09:10:58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

  从古至今,“法治”向来是我们国家的重要思想之一,古人讲“修身齐家治国”,都离不开“法治”的理念。

  家者,小国也。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家规家风家训,小至吃饭长者坐主位、先动筷,大至“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究其本质,既是内部约束,更是对家庭成员向真善美发展的美好期盼。而随着家规家训的演化,也不再局限于家庭层面。在几千年的发展中,家规已成为“法治”的有力补充,在道德层面对社会公序良俗进行着有效约束,在思想层面强调这道德修养,从个体到整体,起着与“法治”同样的调节作用。

  国者,大家也。“无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疆域辽阔的多民族大家庭,更需要“家规”。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法制”到而今的“法治”,规矩意识更加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深入人心。“法治”体现的是对权力的制约,是对国家“绝大多数”的利益的维护。践行法治,必须维护《宪法》权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律,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党员还是群众,都应主动捍卫宪法尊严;践行“法治”,要强化权力的制约。国家的治理,离不开“领头羊”、“带头人”的带领,但在这样一个过程中,要处理好少数与多数的关系,要对少数权力加以制约,有限制的自由才能维护大多数的利益。

  “家”“国”的基本单位是个人,“法治”的实现还需要个人法治意识的提升。在日常生活中,严格依规依法办事,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矛盾第一时间应当想到法律途径,而不是暴力或其他解决方法;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更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因私废法,不知法犯法,才能切实维护好法律尊严,保证法律不是一纸空文。(罗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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