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科学精准的选贤任能制度、科学严密的组织制度、科学开放的人才制度。要“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健全干部、组织、人才工作制度,是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健全选贤任能制度,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推进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五个体系”建设,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突出政治标准、加强政治素质考察,坚决防止两面人;健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完善中国特色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健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要健全科学严密的组织制度,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战斗力。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形成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完善国有企业、农村、机关、高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等各领域党组织工作制度,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互联网等党建工作;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三要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加快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完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机制,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推进党的全面领导入法入规。切实把党的主张依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及时将党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法规。在重要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党的全面领导的法律地位,党的领导相关工作、党的组织建设、党组织活动的法律法规保障。(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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