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教师负担,不妨从规范“小手拉大手”抓起

2019-12-20 13:44:32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提出“教师减负20条”,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等方面,划出教师减负硬杠杠,为教师聚焦主责主业,减少不必要的干扰提供了政策保障(12月19日新华网)。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发声: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不妨从规范“小手拉大手”抓起!

  近年来,100多项“进校园”活动纷纷走进中小学校。这些“进校园”项目对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传承发展、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过于频繁、缺少计划性、没有明显实效的“进校园”活动已成为形式主义,严重影响了中小学校的教学秩序。去年,《钱江晚报》一则题为《3年接188项和教育无关的临时任务,老师忙到“怀疑人生”》的报道,就激起了老师们的强烈共鸣。即使一个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每年主办一次活动,集中到一个学校每年就是十几次。活动种类多,主办者忙于走过场、留“痕迹”、建档案,学校疲于应付,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

  各级党委政府应以是否有利于学生成长、有利于立德树人为标准,实行“进校园”项目准入制度,统筹开展“进校园”活动,从源头上控制活动数量,为学校、教师、学生减负。在批准“进校园”活动项目时,应充分尊重教育规律,凡是学校课程中已有的,或者是属于学校常规工作的,不要再安排相关“进校园”活动。学校每学期开学初不妨设立校园“活动周”,各类“进校园”活动可统一安排在“活动周”内集中完成,这样有利于教师和学生集中精力完成教学计划。同时,要杜绝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走形式开展“进校园”活动。

  为营造清静净心的校园环境,减少学校非教学负担,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印发了《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从严认定和规范管理进入中小学校园活动,除时政教育、安全健康教育等即时性、事先无法计划的活动外,凡未经审核认定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或幼儿参加。浙江规范“小手拉大手”的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

  王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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