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结束的宁夏“两会”上,来自各行各业的代表和委员们各抒己见,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献计献策,其中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成为“高频词”。不仅如此,据统计,全国28个省、市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及了“环境治理”内容,其中:雾霾较为严重的河北省明确,2017年PM2.5平均浓度下降6%以上,压减钢铁产能3186万吨;河南省提出了“确保空气优良天数200天以上”;宁夏、广东、江西、安徽等省区则将推行“河长制”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把水环境质量目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明确了加强周边河流、湖泊的保护与治理。可以预测,“治污减霾、环境治理、绿色发展”,或许将会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的一个热点。
一、现状及资源环境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环境保护部近期公布的《环境保护部通报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显示:2月1日至2月2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和烟花爆竹燃放影响,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部分城市出现重度以上污染,这些城市中,96个城市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情况,占28.4%,其中13个城市为重度及以上污染,主要位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由此可见,我国环境保护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环境治理现状仍然不容乐观。
在五大发展理念的指引下,作为审计机关来说,更加关注“环境治理”这一话题。特别是今年召开的全国、全区审计工作会议,都分别将“加强资源环境审计”这一内容列入到2017年度重点工作之中,更是体现了环境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虽然,《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已经明确了“加强对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以及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探索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深入分析财政投入与项目进展、事业发展等情况,推动惠民和资源、环保政策落实到位。”但是,资源环境审计作为一种新常态下全新的审计方式,无事实案例,缺少规范化标准,目前还处于国家审计署和部分发达省份审计厅审计研究、探索阶段。对于国有资源资产负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目前在国家层面上,也还处于科研阶段。
二、加强资源环境审计、促进环境治理的几点思考
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对我国环境治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在高度重视资源环境审计的同时,还应该积极探索创新审计手段,切实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推动加快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随着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法出台,通过法治手段推动环境治理的步伐正在加快。在资源环境审计法律体系方面,可以多借鉴国外环境立法的经验,同时立足于资源环境审计及环保司法的实践,不断完善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强化环保执法责任制,健全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确保环保法得到有效执行。
(二)健全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目前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还不够完善,落实也不到位,仍然需要在探索中逐步完善。资源环境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建设也是如此,只有制度健全了,审计机关在发现资源损失和环境破坏问题时,才能更好地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责任情况进行评估,依法查处领导干部在履行资源环保职责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确保领导干部按照法定职责与程序行使权力。
(三)将资源环境审计融入民生、经责、财政等审计工作之中。一是探索与民生审计相融合。资源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与民生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而民生审计是促进国家资源环保政策落地的重要手段,应逐步探索从地方机关的政策要求到部门制定的预算安排和资金拨款一路追踪环境保护项目,以此来详细审查环境保护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核实每一笔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二是探索与经济责任审计相融合。党和国家将自然资源纳入了经济责任的范畴,应逐步探索将经济责任落实到资源环境责任的新方法,从而发现因部门领导的执行不当、管理不力或决策失误而造成的环境问题,以此科学客观地评价干部在地方执政及履行经济责任时的表现。三是探索与财政审计相融合。应逐步探索将资源环境审计融入地方部门财政审计中的工作方法,以此来进一步审查部门是否有盲目追求经济增长、大肆破坏环境的问题,检查部门在环境治理方面的预算,关注部门筹集和分配资源财政资金的具体明细,从而实现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
(沙坡头区审计局 杜阳若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