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接连发生三起高空抛物事件 治“飞来之祸”,还需多措并举

2020-01-03 09:16:10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近日,柳州市接连发生三起高空抛物事件,所幸均无人身伤亡。(1月2日 “南国早报”微信公众号)

  现代城市高楼林立,随着高层建筑的与日俱增,个别刚住上高楼城市新人,随意丢弃物品的坏毛病,尚未根除,是否忘记了自己“身处高层”,依然如往日一般,对不用之物品,随手抛之了事。

  随手抛物,本是不经意动作,也并无伤人害人之意,却因其高度发生了巨变,其杀伤力自然也就呈几何级增长,小事也就会变成坏事;这些不时“从天而降”的物品,也就变成了伤人之利器,给小区住户、行人带来“飞来之祸,从而危及公共安全。

  近年来,因高楼抛物酿成致人伤或亡的惨剧,不时出现在媒体之中;飞来之祸,血之代价,既危及到了住户及行人生命安全,让小区失去应有之温馨,还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形成新的社会问题。

  按理说,一人做事一人当,谁抛下物品谁就该来承担相应的责任;然面对责任追究,往往取证艰难,实难让“幕后真凶”浮出水面;真凶无法现身,一切惩戒也就会归零,警示、威慑等也将随之烟消云散。

  于是,面对因高楼抛物导致的“飞来横祸”,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对故意为之者,给予了法律定性,让治理“高空抛物”有了法律依据。

  依法打击“高楼抛物”,虽是最佳之办法,却不是最好之方法,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事后,却无法让伤者免去痛苦,无法了亡者“复生”,让破碎之家庭重获得幸福,更无法破解“取证难”之难题。

  治理诸如“高楼抛物”之乱象,本是系统工程,理当“防”当头,杜绝怪象发生;固然需要法律亮剑,让“幕后真凶”付出沉重代价,但光有此《意见》还远远不够,还需多措并举,破解治理难题。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公共安全”意识,让高楼居者不再抛物。物业服务、小区业委会等,要切实承担责任,在入住前,为业主上好“安全教育第一课”,让其认清“高楼抛物”之危害与相关法律责任,将“招呼打在前”,助其提高认识,主动根除“随手抛物”之坏毛病。

  二是,物业服务要将“技防”做到前,在高楼修建过程中,就将此问题考虑进去,在适当位置上安装“监控探头”,实行全程监控,并告之所有住户,让其彻底打消“侥幸”念头;并在不影响美观等前提下,安装金属网络之类东西,力求将“因高楼抛物”带来和伤害降至最低点。

  三是,要让相关惩处及时跟上。针对出现的“高楼抛物”即使没造成人员伤亡,也不可“有惊无险”,及时报警,依据“监控”提供的线索,追根寻源,找上门去,对其处以“罚款”什么的,惩罚一人,警示大家,教育一片。

  “高楼抛物”,不是小事,轻者致人伤残,重者将夺人性命,对此,不能有丝毫马虎;唯有在依法治理的基础上,多措并举,持久给力,方能让我们共有的家园更加安宁与和谐。(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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