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确保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要抓好3件事,一是坚持和巩固,二是完善和发展,三是遵守和执行。
要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鲜明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这次全会强调,“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这是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最可宝贵的经验。我们推进各方面制度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
这次全会总结实践经验,在我们党已经明确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基础上作出一些新的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是对党和国家各方面事业作出的制度安排。我们无论是编制发展规划、推进法治建设、制定政策措施,还是部署各项工作,都要遵照这些制度,不能有任何偏差。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政治能力,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坚定不移坚持这些制度,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都要自觉对标对表。涉及方向性问题,必须以这些制度为准星。涉及制度层面的大是大非问题,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不能有丝毫含糊。各级党委(党组)发挥领导、把关作用,关键就是看所领导的地方、部门、单位在各项工作中是否执行和落实了这些制度。真正执行和落实了,方向上就没有问题,政治上就不会出问题。(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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