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症”也不是砸“乱停车”的理由

2020-01-07 09:06:40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近日,山西太原。一大妈持铁锹怒砸小区违停车的视频在网上热传。(1月6日北晚新视觉)

  据悉,此大妈身患癌症,因一车乱停挡住了自家车出行,耽误了其与“北京来的专家”会诊,从而挥铁揪怒砸“乱停之车”。

  身患癌症,本是不幸之事;而“北京来的专家”,无疑让其看到了“康复”有希望,可“此车”呼之无应答,连停三天,致使自家车开之不出,从而错过让“专家诊断”的机会,实在是可恶之极,让人难以忍受。

  经济的发展,让小车与日俱增,城市小区已是车满为患,个别车主更是见缝插针,有位就停,全然不顾它车出行,从而影响到了他人的出行之自由,对此“不负担任”之乱停,不少车主深恶痛疾,却又无可奈何。

  小区是共有家园,停放车辆按理说是“有车族”业主之正当权益,本无可厚非;但在停放时,也当以不影响它车正常出行为底线,不得损害业主之公共利益;而此车呢?既没留下联系电话,也没及时开走,已损伤到了“大妈”的正当权益。

  挥铁锹怒砸“乱停车”,虽砸得“痛快”,也砸出了“喝彩声”,但冷静思之,还是有些欠妥,乱停固然不对,但终归“祸不当砸”;再者,即使“按律当砸之”,其执法权也还该掌握在“被挡车车主手中”。

  身患癌症,又错过“诊断”机会,按理说值得同情,但“因此将气撤在乱停车身上”,既无法让错过的机会再回来,也不可能让自己的“癌症”就此消失,除了能发泄一下“心中之怒火”,别无其它意义。

  现实中,一些人因患病、受灾等不幸沦为了弱势群众,其不幸之遭遇按理社会当给予同情,然个别人却不能“理性对待”,将自己的“不幸”演化成“为所欲为”的理由,肆意伤害他人之合法利益,不但削弱了社会对其的同情,也违背了法治社会之精神。

  就此事而言,错过“专家会诊”,“乱停之车”有责,但其自己也并非无过,起初见自家车被堵,完全可以“打的”前往,而不必错过了一天又一天,最终让自己错失诊断之良机,难道不开自家车就不能去瞧病?

  在此,笔者并无偏坦“乱停”之意, 但还是想指出,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得遵守相关法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包括身患病患者在内社会弱势群众,切莫将自己的不幸变成伤害他人与社会的利器。

  车乱停,触击到小区规则之底线,我们可口诛笔伐,给予指责,甚至让其付出应有之代价,但却不该将“一砸了之”;因为其车毕竟也是合法财产,也该受到法律的保护,退一步讲纵然该“砸”,也当由执法者来实施。

  对此“大妈”而言,虽乱停车侵犯其“看病权”,也该诉之法律,通过报警、或打官司等方式,让“乱停车主”赔偿其经济及精神损失,从而达到维权之目的。

  小区是公有之家园,面对小区内的“不文明乱象”,不该用不文明的方式来处之,唯有用法律手段、用文明之方式来对其说“不”,家园才能温馨和谐,因此,“患癌症”不是“怒砸”乱停车之理由。(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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