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需告别“野蛮执法”

2020-02-27 17:41:33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2月10日,陕西西安某小区一名业主下楼遛狗。防疫工作人员以防疫期不能遛狗为由,将宠物狗打死。同日,江西丰城一名教师在小区内慢跑时未戴口罩,被强制隔离14天。(2月26日《法制日报》)

  不止这些。有些小区禁止返乡人员进入;某地利用无人机执法,对街道上聚集、不带口罩的行为进行劝阻却一直跟到他人家中;某地防疫工作人员闯入民宅,一家人在家打牌遭“训诫”、牌桌被掀翻;某教师在空旷户外跑步未戴口罩被强制隔离……

  为何会出现“野蛮执法”乱象?其本质在于少数执法人员、党员干部不知法、不懂法,办事往往动蛮力、靠蛮劲,认为“吓唬得住”就是“管控得好”、对付群众就是要靠“那股气势”,心中压根就没有法律这根“弦”。而这些“野蛮执法”,不仅没有多少管控实效,更会严重影响老百姓的生产生活,甚至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人民群众是我们的救治重点、服务对象、依靠力量,而不是斗争对象,病毒才是我们共同的敌人。只有将法治贯穿到疫情防控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各项工作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才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更有秩序、更有效率。

  制度可以硬核,执法不能野蛮。过度执法、粗暴执法,于疫情防控阻击战来看,是不折不扣的添乱。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明确提出,须“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公安部重申“坚持”与“严禁”,既是苦口婆心、更是警钟长鸣,基层防疫执法中的诸般乱象,是该收手并问责了。

  作者: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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