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来抓,全力保障全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截至目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58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17人,组织处理2327人,移送司法31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43批次1591件。(3月16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近几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的投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尤其是打响脱贫攻坚以来,扶贫成效越发明显,绝大多数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在实现脱贫“摘帽”的基础上,不断努力着向小康迈进。这些成绩来之不易,特别是,离不开扶贫干部的责任担当、努力作为。
然而,在扶贫领域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也是困难群众脱贫致富的希望。然而,有个别基层干部却将其当成“唐僧肉”,盘剥克扣、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无所不为,严重伤害了群众的感情,让惠民好政策在“最后一公里”跑偏。
当前,脱贫攻坚进入关键期,项目和资金投入越来越多。这一领域腐败的频发,暴露出某些党员干部忘了初心、丢了宗旨的问题,也暴露出扶贫项目信息不公开、机制有“短板”的问题,更暴露出监管浮在表面、问责力度畸轻的问题。“蝇贪”不除,民心不稳,党和政府怎能姑息放任?
扶贫领域的资金主要是用来扶贫的,是用来帮助贫困户群众脱贫致富的,是党和政府对贫困户群众的雪中送炭,是解他们的燃眉之急的,如果一些理想信念丧失,法治观念淡薄的党员干部敢把手伸向扶贫领域,伸向贫困户群众的救命钱,各级党委就应该坚持严惩不贷,就应该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
作者:羌城之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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