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至9日,自治区党委督查室和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沙坡头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4〕84号)精神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察调研。
本次督查调研主要采取“工作座谈、档案资料查阅、实地走访、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督查组分别从牵头单位任务落实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执法司法工作情况、普法工作情况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查看、询问和走访。
座谈会上,沙坡头区委领导就落实自治区依法治区实施意见情况作了全面系统汇报,参会领导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就督察组成员提出的“制度完善、1+X+N机制落实、律师顾问服务、大调解机制推进、法律八进方案制定”等问题,分别进行了汇报。督查组成员对沙坡头区法制办实施的“法律顾问室”建设思路,公安分局推出的“散装汽油管理”、“ 电动车信息采集”等APP信息系统、“一村一警机制建立”、“夜间盘查录入” 应用系统等创新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督导组对沙坡头区依法治区成员单位的档案资料进行了认真仔细查看,并对个别问题当面提出了要求和指导意见。3月9日督查组对柔远镇大调解机制运行、柔远司法所三调联动、柔远法庭庭前调解、柔远镇雍湖村人民调解室等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并听取了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征求了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对策。
督查组组长、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李春劳希望沙坡头区巩固已经取得的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基层工作合力,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思路,精准发力,助推沙坡头区依法治区工作再上新台阶。
( 郭鑫 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