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常焕坦)2017年12月29日,为保障节日食品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视频会议,在全省正式启动“食安护佳节”行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同步启动全市“食安护佳节”行动。
据了解,本次“食安护佳节”行动自2017年12月29日起至2018年3月5日止。将聚焦三个重点:城乡食品生产经营集中区 (含小作坊生产聚集区)、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庙会灯会、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集中交易市场、大中型商超、农村食品店、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餐饮聚集区(城市综合体)、年夜饭供餐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连锁餐饮企业等。酒类、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蔬菜、水产品、米面制品、元宵、饮料等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食品。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进 “食安护佳节”行动深入开展,菏泽市、县两级食药监部门将分别成立行动工作组,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力求实效。并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发动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营造节日和谐消费环境。
来源:菏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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