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针对网传的“河南滑县政府院内种了罂粟花”一事,滑县政法委副书记孙萍回复记者时表示,误种53株罂粟花的两名临时聘用的种菜人员已被开除。(5月3日重庆晨报)
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往往也是最安全的地方,政府大院里长出罂粟花的植物,这种情况显然很有讽刺性。而且不是只有几棵,总共有53棵,这就有点奇怪了。罂粟花在政府工作人员的眼皮底下竞相开放了,若不是有人上传至网上,这些即将进入成熟期的“毒品”竟然产自政府,真是名副其实的黑色幽默。
滑县政法委副书记解释说,机关食堂在政府院内的空地上种有蔬菜,去年春天,两名临时聘用的种菜人员吴某和蔡某买来了菜种子,不知道咋回事,去年没长,今年长出罂粟花来了。这几句话更是让人感到有点摸不着头脑。
政府大院里种植53棵罂粟花植物,不管从哪个角度讲,都有失政府机关的形象。那两位临时工种植罂粟,实际上是帮助机关食堂种的,至少食堂负责人要对此负责,不能只罚那两位临时工。警方对这两位临时工只处以500元的罚款,是过轻的。因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如果在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事实上,不管是政府机关还是那两位临时工,都没有自行铲除,而是由警方铲除的。
这则新闻也表明,加强管理不能搞“双重标准”。聘用人员虽然与正式员工有诸多差异,但其工作内容也或多或少关乎公权力的运行,代表政府部门的形象。因此,既要将公职人员纳入党纪国法的制度笼子之中,也要对事关政府形象的聘用制人员加强日常监管。而对于其中明显违法的行为,也要严格依法惩处。
作者:三横一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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