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北京日报的一篇报道,京西水泉坡持续有人毁林造墓。这样的行为,不仅破坏自然生态环境,送葬队伍及各种祭祀活动也干扰了附近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为此,门头沟区西山艺境小区的居民,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持续的投诉。

据记者调查发现,该墓地共有坟墓大大小小130余座,占地从数平方米至百余平方米不等。从碑文上推断,其中不少为近10年来新建或翻建。在去往墓地的路上有一个不锈钢牌子,上写“严禁建坟造墓,该山为玫瑰园耕种用地,禁止建坟掩埋骨灰。一经发现必将清理,”落款为“大峪村委会”。

在现场,记者发现一座建于今年3月26日的汉白玉套墓。有的坟墓上还散落着花圈、纸幡等祭祀品。在一处墓地旁,还摆着铁锹、铁镐及铁桶。一棵粗大树木下,泥土已被挖光,树根及土中的石块裸露。一居民推测,这是在为建造墓地做准备。

当地一村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少村民的祖坟就在山上,“买其他墓地得花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环境还没这座山上好。
面对西山艺境小区居民的百余起投诉,龙泉镇曾组织相关方代表开过协调会,力争通过协商解决。然而,墓地所在地的大峪村村民认为,自家的“祖坟”在山上,有权继续建坟造墓。
相关部门在3月份还曾表示,西山艺境小区后山坟地属历史形成,正在积极想办法解决,对于新增坟地并无执法权,希望居民能够协助共同做好监管工作,遇有新建坟地可及时联系。但至4月底,相关回复则变为:水泉坡属于历史埋葬点,家有祖坟在山上的村民,可以继续建坟造墓。
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认为,在尊重“历史埋葬点”的同时,也应该尊重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规定,禁止在公墓以外修墓立碑;另外,即便是集体用地,也不能擅自改变其林地用途建坟造墓,公墓用地必须经过审批程序,同时,我国法律也禁止毁林造墓等非法破坏林地行为。相关部门应负起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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