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海
在鼓励社会办医方面,广东省深圳市又一次有了新突破。11月1日,《深圳市诊所设置标准(试行)》实施,最大亮点一是在全国首次突破诊所只能由医生本人申办的规定,不是医生也可办诊所;二是在全国首次突破诊所只能设置1个诊疗科目的规定,诊所诊疗科目可设置1个至4个。
什么人才能开诊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此前各地执行的基本准入条件是,需具备医师以上职称、在医疗机构连续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等。这虽然有利于加强对私人诊所的管理,促进私人诊所健康发展,但在医疗资源紧缺的当下,并不利于社会办医能量充分释放。
深圳在全国率先“吃螃蟹”,放宽了对诊所举办人的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办诊所”这一政策创新,无论对医疗专业人士还是创业投资者,都是一个巨大的利好。
对不少医生来说,虽然开诊所的政策放开了,但他们要实现开诊所的愿望并不容易,只要他们还是公立医院的单位人,要想多点执业或者开办诊所,医院都会不乐意,明面上可能支持,暗地里却以增加工作量、搁置职称晋升等方式加以限制。所以这几年,各地医生开办的诊所并不多,可供医生多点执业的诊所也不多。一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办诊所”,社会办诊所才会真正涌现,医生也就有更多的执业机会。
对创业投资者而言,新规定意味着可以名正言顺地争食医疗大蛋糕。囿于此前诊所只能由医生本人申办,一些社会力量被医疗蛋糕诱惑,走上旁门左道,要么向他人租借执业医师证行医,要么向合法医疗机构“承包”一个科室开诊。放开私人诊所申办门槛,非法行医势必会大为减少,非医生也可办诊所了,何必再铤而走险?
这对老百姓当然也是利好。身边的诊所多了,有全科的,也有心内科、神经内科等专科诊所,可以满足多样化就医需求。同时,社会办诊所真正发展起来,市场竞争就会比较充分,诊所经营者就会想方设法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服务价格,以吸引患者。
但是,宽进势必需要严管。诊所举办门槛被突破、诊所设置标准被放宽之后,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便是如何监管。据悉,深圳将建立长效医疗监管机制,包括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医疗机构负责人约谈制、通报公示制、全面巡查制、校验现场审查制、退出机制、扶持引导机制等;与此同时,还将建立信息公示宣传机制,引进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培育一批名诊所等。措施有了,就看能否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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