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则房东被刑拘的新闻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甚至一度上了热搜。
据了解,2019年2月16日凌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一自建民房倒塌,此次房屋倒塌事故共导致3人死亡、14人受伤。
在房屋倒塌之后,警方将涉事房东控制。目前,这2名房东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立案调查,已被刑事拘留。
无独有偶,据小编梳理发现,近几年来民房倒塌事故已发生多起。据不完全统计:
2016年9月19日凌晨4:45左右,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硕放墙宅路一幢二层楼高的民宅在一声巨响中坍塌。此次民房爆炸坍塌造成5死5伤。
2016年9月19日,四川达州市宣汉县一幢民房发生坍塌。4名被困群众不幸身亡。
2016年10月10日,浙江温州鹿城区一自建房出现突发倒塌事故,事故造成22人死亡,6人受伤。在事故发生之后,温州警方也是控制并刑拘了涉案房东夏某某等4人。
2017年2月2日,温州市文成县一四间四层半民房坍塌事故,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
上述这些事故中,其中有2起事故从公开报道里获悉,公安部门都是刑拘了房东等相关责任人!
在福州的此次房屋倒塌事故发生后,就有网友表示:房屋倒塌和房东有什么关系?得把房屋的承建商给拘留起来才是啊。
依小编来看,盖房子的属于承建方,而房东则属于承租方,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双方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公安机关的决定,肯定会有公安机关的办案依据。随着的事故的进一步调查,此次福州房屋倒塌事故的更多细节,相信也会对外披露。
多地陆续发生的民房倒塌事故,希望能给我们一个警示。同时,也希望我们的各地能够立即组织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尤其是对各类危旧房屋的排查,包括农村农房的房屋安全情况排查,切实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