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这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行使决策权时提出了更规范明确的要求。
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决策权行使的正确方向。要始终把依法依规办事作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基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决定各类重大事项。同时要发挥法律顾问在咨政论政中的积极作用,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
要把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权的行使主体,要不断通过会前学法、法治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和法治思维的培养,牢固树立主体角色意识、程序规则意识、法纪底线意识,将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用权、依法履职,在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础上,善于用智慧化解问题,使法治真正成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助力。(曾曾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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