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处分打折扣”不是爱而是害

2019-03-07 09:01:39 来源:科普网 编辑:风云

  江西省永修县城管大队在年度度考核时,将本单位被开除党籍干部万某定为“合格”,还为其办理了晋升工资。近日,该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这起人社局、城管大队执行纪律处分决定不到位的案例。(3月6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执纪问责,既是纪委监委份内之责,也是被处分单位的事,需要单位积极配合,将“处分决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该免职的要免职,当降级的要降级,该暂停享受的待遇要果断中止,切不可阳奉阴违。

  作为单位领导理当胸怀大局,支持纪监部门工作,增强党性原则,将“处分”执行到位,让犯错干部付出代价的同时,振奋精神,汲取教训,早日迷途知返,将功补过,踏实工作,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

  而江西永修城管大队与人社局,认识糊涂,党性不强,组织纪律观念淡漠,是非不分,视“干部处分”相关规定为儿戏,在年度考核、晋升工资时,开起了“绿灯”,让党和国家为干部修筑的纪律防线出现了缺口。

  年度考核、晋升工资等,事关包括受处分干部在内的干部切身利益,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对其“网开一面”,看似维护干部权益,是在保护干部;冷静思之,其实不然,不仅不能起到保护,反倒可能会让其“越走越远”。

  干部触犯了党规、政纪,毕竟给党和人民的事业或多或少地带来了损失,理当让其付出代价;唯有如此,处分才有威慑力,才能让其深刻认识错误,迷途知返;才能让更多干部吸取教训、得到教育,不重蹈复辙。

  如果对犯了错的干部,仅有一纸“处分决定”,而没有后续的惩罚措施;对违纪干部而言,虽说也是不光彩的事,但却未必就能触击其灵魂,让其深入反思,及时改正;如认识不到位,极可能“小错变大错”、走上“不归路”。显然执行处分打折扣,并非就是爱。

  再者,如干部受了处分,对其经济、政治待遇毫无影响,那么纪律处分还有何威严?谁有会惧怕处分?对其它守规矩的干部,既不公平,更会形成不良风气,纪律处分不但难“惩前毖后”之功效,而且久而久之,还可能让纪律处分演变为“纸老虎”。

  执纪问纪,正风肃纪,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以来,正是有了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正是有各级纪监部门果断亮剑,让一批违规干部“中箭落马”,才有了干部队伍作风的根本转变,才不断增强着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迈步新时代,前进道路上荆棘丛生,更需干部勇于担当,自觉遵守党规、政纪,形成合力,迎难而上,才能有效地带领广大群众撸起袖子加油干,、信心百倍奔小康,从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要担负起时代赋予的新使命,理当强化纪律,讲规矩,守规则,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而要实现此目标,执行纪律不可缺失,而要挪纪律,理应让“处分决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不走调、不变味,始终保持“原汁原味”。

  “执行处分打折扣”,让“受处分干部”可能得一时之利。看似爱,实为害,既害了“受处分干部”,又有害于干部队伍,最终也会害了“打折扣者”自己。(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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