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衢州城东派出所里,一位卖草莓的老人因收到假币,报警后,按规定需做笔录,为不影响老人卖草莓,该所倡议警察将老人两筐草莓买完。(5月15日 中国新闻网)
派出所,本是基层执法机关 ,不是遇上了什么难事,很少有人主动光顾;为助老人挽回“笔录”耽误的时间,将损失降至最低点,该所倡议警察你一斤、我一斤,在派出所里就将老人的两筐草莓买得一干二净。
人民警察爱人民,不光是动人的口号,还需要有具体的行动;急老人之所急,想老人之所想,用自己微薄之力,为这位老人解决了“卖草莓之苦”,用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精神内涵,理当为之点赞。
老人在派出所里,就将自己的草莓买了过精光,既免去了其等候之苦,又能有效防范再次收到“假币”,还解了警察上街购买带来的奔波之烦,可谓是“一举多得”,更体现了警察爱民、亲民之博大胸怀,无疑是暖心故事。
不过,冷静思之,虽说“派出所里卖草莓”,乃亲民之举,,但其多少有点背离“警察”之本职,与派出所形象不符,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群众之所需,终究不是解决问题的良策也,故不宜推而广之,不必效仿。
其一、现实中,收到“假币”者,虽说并不常见,但绝非特例;假如因做生意收到“假币”都来报警,卖草莓等水果量少,到还好说,警察伸出爱心之手,你买一点,我买一点,问题很快就解决了;试想如果不是两筐?是两吨,或许是其它商品,又将如何解决呢?
其二、基层派出所,身处执法最前沿阵地。不但警力相对不足,事务繁琐,要随时处理辖区内的偶发事件;而“要求警察买草莓”,势必让人分心,影响正常工作;虽方便了一人,却让众多的人感到不方便,显然得不偿失。
其三,前来派出所办事的群众,见警察在工作时间“买草莓”,不了解真相的群众的又该怎么想;在自媒体时代,假如好事者将其录成视频发布后,必将让派出所蒙羞,令警察形象受损;因此,一片好心办成的未必就是好事。
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警察执法不忘“为民排难”,其精神可佳,但与其买其“草莓”,倒不如创新执法方式,改改规矩,变“回所里笔录”为现场进行笔录,如此既免去了“报警老人”奔波之苦,又不耽误其“卖草莓”,何乐而不为呢?
再者,老人报警本意是为挽回损失,让使用“假币”者绳之以法,避免更多人收到“假币”;因此,该所理当在辖区内,尤其是针对老人,加强反“假币”宣传教育,增强类似“老人”识别“假币”的能力,从而让其不再“受骗上当”。
保护群众,打击违法犯罪,才是人民警察的分内之职;面对群众利益受损,理当“顺藤摸瓜”,抽出警力,将幕后的“黑手”,浮出水面,将其一网打尽,营造出良好的社会环境,力避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警察买“作笔录老人”的草莓,乃亲民之举,固然当赞。终因其仅能治标,而未能治本,故不宜推而广之;还望加大执法改革力度,创设出良好的社会环境,让老人收假币落泪、报警之类的悲情剧不再上演。(尚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