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党出台或审议通过了一系列工作条例,如《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稍早一些的还有《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这些条例,有些是在已有条例的基础上的修改,有些是新制定的。(半月谈 2019-05-16)
面对新情况,制定新规章。要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强化分类考核,近距离接触干部,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干部考核主要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4种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着眼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其中有些任务是通过专项工作的方式进行的,比如精准扶贫,这就需要用有针对性的、用不同于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专项考核方式,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完成重要专项工作时的工作态度、担当精神、作用发挥、实际成效等情况。
旗帜鲜明讲政治。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第一个条件就是要讲政治,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干部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他多次强调要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讲政治是干部的首要标准,干部考核的第一项内容就是政治建设的内容。
为各方面工作提供基本遵循。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各方面的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需要通过法治方式提升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系列条例的修订和制定为各方面的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要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加强全方位管理,加强党内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特别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要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树立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
要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对干部容错纠错。强化考用结合,对把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出细化规定,这就为干部的考核提供了可操作化的依据。(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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