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苍蝇”咋变成了“大老虎”

2019-05-30 09:09:14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市城市管理局原副调研员、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马超群案。(5月29日 澎湃新闻)

  据悉,该犯罪嫌疑人从1998年起,利用职务之便,在长达16年的时间里,通过各种手段非法敛财高达1亿多元,还先后非法持有枪支4支,打伤他人等,可谓是罪恶滔天,罄竹难书,无疑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之严惩。

  该犯罪嫌犯人,最大的官衔为“副处级”,论实权不过相当于是“正科级”,显然是“小官”;纵然要贪腐,也只能算作“小苍蝇”,但从“贪腐”数量上看,还真让“大老虎””为之“自愧不如”,不是“老虎”却胜似“老虎”。

  近年来,随着党中央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强,既“打虎”,又“拍蝇”,一些“嗡嗡”直叫的“苍蝇”纷纷中枪落马;当揭开其腐败面纱,其贪腐金额已经超越了人们的想象,让人“大吃一惊”,“小官”贪腐起来与大官相比,毫不逊色。

  按理说,受“职权”的限制,“小官”拥有的资源十分有限,即使想贪污腐败,也不是“老虎们”的对手;残酷的现实,让人触目惊心,也催人思考:这些“小苍蝇”是如何一步步地将自己演变为“大老虎”的?

  现实中,“大贪的小官”,虽官“小”,其权并不小,往往“大权在握”,几乎对单位、公司大小事务具有“决定权”;虽说这些“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构与监管制度,但因其“重权在握”,形同虚设,难以有所“作为”。

  权力失去有效监督势必导致腐败。这此“小官”,虽权不大,但大事、 小事说了算;久而久之,失去约束的“权力”,自然就会私欲膨胀,动起了“歪脑筋”,开始“乱伸手”,从此踏上“贪腐”路,一发不可收拾,逐渐褪化变质,成为了“大贪”。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反腐稳步深入,不管是“老虎”也好,还是“苍蝇”也罢;无论隐藏得有多深,伪装得有多么巧妙;甚至“背后的力量”如何强大,最终都将难逃党和人民的审判,都将付出惨重代价。 “小苍蝇”变“大老虎”,不仅让党和人民利益遭受到了巨大损失,令党和干部形象蒙羞;还因其“发生在群众身边”,损伤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啃食着群众的获得感,伤的是党长期执政的根基。“小官大贪”,超越了正常想象,出乎意料,当属“怪象”。对此,切莫“见怪不怪”、视而不见,而当查清“病因”,斩断“病根”,开对药方,用足剂量,抓紧时间进行治疗,还基层以强健的机体来。

  “小官巨贪”,不可能自行消亡,除了深入推进反腐斗争,对这些“小苍蝇”依党纪国法“挥拍”外,更当从体制上下足功夫,也将“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其在阳光下运作,铲除“微腐败”滋生的土壤。

  同时,纪监部门更当高度重视,不仅要及时亮剑,更当防患于未然。要帮助基层“单位”、部门配齐监督人员、健全监督制度;更为重要的是强化责任,发现问题,除依法纪追究“小苍蝇”责任外,更当追究“上级监管者”与“内部监督”的责任,让好机制“落地生根”,倒逼“监管”落地。

  “小苍蝇”变“大老虎”,其危害格外严重,而要将其斩草除根,当治标,将其绳之以法;更当治本,健全体制、细化职责,强化监督;唯有标本兼治,方能让此怪象稳步消除,也让基层更加风清气正。(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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