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如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新形势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织密织牢制度笼子。《办法》对标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严监督管理体系,真正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为新时代选人用人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人民网-人民日报2019-05-29)
强化政治监督,树立正确导向。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选人用人要“突出政治标准”。从本质上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就是政治监督,首要的是突出政治标准,树立正确政治导向。政治监督,必须在监督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着眼于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办法》突出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的监督检查,看一级党组织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是否按照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以此强化党组织充分发挥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要严格落实新时期好干部要求,监督检查要“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要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公道正派,广开进贤之路,通过监督保证“用人以公”,用干部是为了干好事业。选人用人,要坚持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配什么样的人,不能论资排辈、平衡照顾。要正确把握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成长进步的关系,把合适的干部放到合适的岗位上。
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规定不容变通。必须严格执行政策和程序规定,决不能搞合意就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决不能把政策和程序规定作为“橡皮筋”甚至束之高阁。要坚决防止和纠正程序“空转”问题,严格落实中央政策要求,不搞“土政策”“土程序”,真正发挥程序执行的功能作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办法》首次将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明确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突出实践实干实绩导向,让敢负责、勇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脱颖而出,从而汇聚起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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