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保护伞” 筑牢廉洁自律“堤坝”

2019-06-12 09:11:17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2019年5月10日,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孟建伟(正厅级)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2019-06-10)

  孟建伟无视党纪国法、执法犯法,违规干预办案,亲自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2008年10月,孟建伟在任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期间,放任恶势力组织头目郭某某在包头市从事 “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指使公安局有关人员对郭某某经营的酒店从轻查处,致使该酒店继续违法经营,放任、助长郭某某黑恶势力组织发展壮大,召集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三长”协调会,违规要求包头市检察院对网络赌博案中5名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7名犯罪嫌疑人由包头市公安局处理,并违规要求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扣押的赌资交由包头市公安局处理。

  上梁不正下梁歪。在孟建伟这把“大伞”庇护下,包头市滋生了多把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时任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杜某某干预执法办案向有关人员打招呼说情,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违法行为予以包庇、纵容;时任包头市公安局昆区治安分局局长夏某某长期与社会涉黑犯罪人员交往,甚至直接指挥参与放高利贷、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任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黄某收受组织多人打麻将和赌博“抽头渔利”的无业人员王某50万元后,放纵犯罪;时任包头市公安局青山治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某某包庇放纵明知有罪的故意伤害嫌疑人,向检察院提请批捕时不提供受害人法医鉴定,导致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后撤案。

  一人不廉,全家不圆。孟建伟对家人失管失教,默许家人利用自己职权影响力贪赃枉法,在管辖范围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与社会涉黑涉恶人员交往,插手干预有关案件,形成了“家族式”腐败,成为了保护家人的“伞”。在其任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他指使妻子开奇石店,洗白违纪违法所得,同时千方百计敛财。孟建伟的大儿子为1名涉嫌开设赌场罪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孟建伟的二儿子生活奢靡,道德败坏,与社会闲散人员称兄道弟,帮人办事后心安理得地受贿,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孟建伟及其所谓“老部下”和家人面对的必定是党纪国法的严惩和正义的审判。纪律和法律不是纸老虎、稻草人,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纪律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对孟建伟案件的查处,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坚定不移扫黑除恶、有腐必反、除恶务尽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也充分证明了不论其职位有多高,权势有多大,“关系网”有多牢,在纪检监察机关“打伞破网”的强大攻势下,势必会“伞”落“网”破,终将被绳之以法。(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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