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5月29日,“百名红通人员”、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肖建明主动回国投案并积极退赃。而就在前一天,“百名红通人员”、浙江省外逃犯罪嫌疑人莫佩芬回国投案。(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05-31)
5月份主动投案的有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湖南省常宁市委副书记唐奇林,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巡视员陈海勤,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黑龙江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彦春等。越来越多“问题干部”主动投案,被舆论称为“主动投案潮”。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主动投案人数增长明显。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日前发布的数据,党的十九大以来,广东共有500余人投案,其中2018年有408人,超过前5年总和。随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主动投案人数在全国很多地区显著增长。数据显示,党的十九大以来至2018年底,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全国共有2.7万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了违纪违法问题,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惩腐高压态势带来的强大震慑,监察对象的“扩容”,监督全覆盖的实现,促使投案人数上涨。监察法规定了六类监察对象,在法律层面上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部纳入监察范围,很多此前行使公权力却游离于监督之外的人不再“没人管”。国家监委成立后,追逃追赃力度不断加大,让越来越多心存侥幸的外逃人员放弃幻想回国投案。监察法专列一章,对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做出规定,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统筹协调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反腐败国际条约实施工作”,并赋予了“查询、监控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进出国(境)和跨境资金流动情况”等权力,成为追逃追赃的履职“利器”。
各级监委会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追逃追赃专案小组,建立案情互通、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等机制,实现追逃追赃工作跨部门无缝对接和有效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违纪违法干部主动投案人数增长与监委成立的时间点高度契合,充分体现了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正逐渐转化为治理效能。惩治腐败的决心坚如磐石,制度的笼子越织越牢,追逃的“天网”越织越密,监督的触角不断延伸,违纪违法人员的侥幸空间就越来越小。
浪子回头金不换。犯了错的干部迷途知返,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受到近年来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强大震慑。高压反腐的强大威慑下,频频查处的离退休贪官让其清醒认识到,退休不等于“平安着陆”;巡视利剑的震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形成了强高压、长震慑的氛围,越来越多“问题干部”认识到难逃审查调查,便放弃了幻想。还有的是同案人员被查后担心被牵出,与其担惊受怕、惶惶度日,不如早点说明问题,早点解脱。
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下,行贿人也坐不住了。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高压态势下,许多“保护伞”主动向纪委监委投案。看到别人主动投案得到从宽处理,越来越多“问题干部”选择相信组织,主动交代问题、改过自新。要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贯彻到底。不仅要主动投案,还必须如实交代问题。对那些迷途知返、认错悔过的同志要伸手挽救,给政策给出路;对那些并非真心悔过,想钻空子“大事化小”的投案者,要仔细甄别,严肃处理。只有坚持宽严相济,才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对干部的教育和挽救。对主动投案者要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宽大处理,劝诫“问题干部”抛弃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选择相信组织、依靠组织。除了警示教育和政策感召,还有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出台相关制度规定,让主动投案工作有据可依,处置更加精准。要保持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惩恶,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
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我们党一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这为误入歧途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指明了出路:只有主动向组织如实交代问题,真诚认错悔错,才能重新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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