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认真总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法制日报 2018-05-16)
对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显示,政务公开标准仍有待进一步明确,基础性信息公开尚未到位,依申请公开还有规范空间。比如,该公开的没有公开。根据代表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应当予以公开,但多数评估对象没有公开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再如,该规范的没有规范。一些县级政府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中,普遍存在内容不规范、格式不严谨、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在作出对申请人不利的答复时,也未能按照规定援引法律依据、说明理由、明示救济渠道。
政府信息公开改革进入深水区,面临着啃硬骨头的问题。易于公开、乐于公开的政务公开已经基本向公众开放,剩下的主要是一些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的“难言之隐”。一些部门的信息公开很大程度上视部门利益而定,存在“选择性公开”现象;少数领导甚至担心信息公开了,群众会给政府工作“出难题、找差错”,于是百般推诿,敷衍塞责。
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相关标准缺失或是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导致“上面九级台风、下面纹丝不动”不良现象。由于缺乏明确标准,一些地方重大决策预公开只是象征性公布了一个电子邮箱,征集期限很短,甚至仅在政府系统内部征集意见,让效果大打折扣。问责失之于软,使得现有标准未能成为硬杠杠。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敢于担当,敢涉险滩,用硬标准啃掉硬骨头。认真总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要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敢于较真,强化信息公开的刚性,倒逼“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地,让权力运行在监督阳光下,让权力不再任性。(作者: 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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