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全国“两会”胜利召开,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新组建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并选举产生了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人员,这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了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反腐败斗争中已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为了纵深推进反腐败工作,党中央决定整合反腐败力量,实现监察全覆盖,构建统一指挥、权威高效的反腐体系;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推行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我们看到,“两会”通过的监察法是我国反腐败领域的一部重要立法,为监察工作提供法律保障。新成立的监察机关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它是政治机关。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
我们认识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对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意义重大、符合国情、顺应民心。
国家及地方监察机构承载着新的使命和担当。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已经全面启动,改革工作不是纸上谈兵,而是真枪实弹,实实在在地落到实处。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改革的参与者,也是组织者,更是推动者,其自身职责必须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当前,首要任务是吃透国家监察法精神要义;在此基础上要把学习贯彻国家监察法与推动纪委监委职责深度融合、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工作相结合,构建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立足职责定位,严格依法履职尽责,用好监察法赋予的权力与手段,扎实推进本地区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终极目标是抓落实、讲实效,打“老虎”灭“苍蝇”。要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树立强大的信心和勇气,全力以赴的承担起此次改革的重大使命和光荣任务。
随着我国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已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精心施工,积极坚定、审慎稳妥推进。各级党政干部应着眼新形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锻炼自己成为一名人民信赖、风清气正、廉洁可靠的“人民公仆”。我们须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思想,牢记党的宗旨,讲责任、讲担当,并善于发现并把握新阶段的新变化,善于总结并创新使用新方法新手段,如此而为,必将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纵深发展,为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作者:小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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