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山东齐河县大黄乡韩家庄村发现,在清洁煤订购中,村民按户口本人口数摊派定购清洁煤,每人330斤,完不成任务,少1斤罚款0.2元。 (8月3日 齐鲁网)
使用清洁煤,既能减少对空气的污染,让我们自已呼吸到清洁空气,政府还给补贴,按理说是好事,村民理当欢迎;可该村按家庭人口摊派购买,不达标还罚款,无疑是念歪了经,打着环保旗号坑害了农民利益。
环保者,国策也;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不仅伤害着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还影响到了经济持续发展;国家下大力气治理环境污染,积极构建生态文明,势在必行。
为了缓解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地方政府倡导农村取暖由散煤换成了污染较少的清洁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理当给予点赞;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偏离正确轨道,没将好事办好,着实让人费解。
当前,青壮年农民纷纷外出打工,或到城里买房定居,农村中留下的大多是老人,冬日取暖根本就用不完“按要求购买的清洁煤”;且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一些农民在家中已装上了空调,不再烧煤取暖,此方法明显不合理,难逃坑农之嫌。
统一采购并要求群众按家庭人口购买清洁煤,其本意也许是为让群众在冬日取暖中都用“清洁煤”,还能有效降低其价格;殊不知,如此这般却违背了群众意愿,背离了农村实际,让群众为难,给群众增添了负担。
推广使用清洁煤是好事,要将好事办好,政府只需在禁止散装煤的生产与销售上把好关,出台政策以补贴方式鼓励使用就行了;要尊重群众意愿,让农民依据自家的实有人口数,实行自愿购买,需要多少就购买多少。
同时,要从农村与农民实际出发,支持农民在不违背政策前提下,选择自已取暖方式;加大投入力度,改造农村线路,支持农民装空调,使用空调取暖;只要能达到环保之效果的取暖方式,都应当得到尊重与支持。
无独有偶,前不久媒体报道,个别地方为了环保,竟然不准农民养猪、养鸡,划定“禁养区域”;当然此举措,目的是为堵住“污染源”,促进生态环境的根本好转,却背离了农村实际,既不利于农民致富奔小康,也为我们食品保障安全埋下了隐患。
现实中,类似打着环保旗号,无意之中“坑害群众”现象,在一些地方正在冒头;这些现象折射出了地方政府把治理环境污染过程中,急功近利,脱离了农村与农民实际,无助于环保,反倒伤害群众利益,不可轻视。
深入治理环境污染,积极构建生态文明,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其急切想改变环境状况,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心情可以理解,但如果脱离了实际、违背了群众意愿,只能收到“事倍功半”功效,有可能导致“环保”偏离正确轨道,将好事办成坏事;
推广使用清洁煤,本是为环保,为民谋福祉,却因操之过急,政策过左,于无形中伤害了群众,实为不妥;为此呼吁:切莫打着环保旗号,坑害农民。(尚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