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推进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作出部署。(9月20日人民网)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责。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和社会建设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全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要适应新形势,必须要不断的与时俱进。近日,为全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推进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司法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作出工作部署。
据了解,现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县、乡镇都有实体平台的建设,各省都建有热线平台,初步实现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全部省级法网的互联互通。但随着平台建设的推进,发展不平衡、建设管理分散、便利性不够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急切需要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司法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司法系统要在全面建成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基础上,推动三大平台服务、监管和保障的融合,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通过大数据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据了解,《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全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推进三大平台融合发展的时间要求。要求2018年年底前,实现共法律服务普及化。2019年年底前,实现共法律服务一体化。2020年年底前,实现共法律服务精准化。并要求完善三大平台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举措。推行“一窗办多事”,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引入“全科医生”接听热线,推行“一键上网、便利入网”服务,开通语音咨询、视频通话等功能,实现法律咨询、法律事务办理“掌上办”“指尖办”。
笔者呼吁,全国各地积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宣传推广和引导,着眼于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让群众更多地了解、熟悉、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作者: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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