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费用难以保障,公益诉讼案件遭遇维权难如何破解?近日,随着9.8万元环境损害评估费作为“公益诉讼维权专项资金”(下称“维权资金”)完成审批并投入使用,设立在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的江苏省首个“维权资金”专项账户正式启动运行。(人民网12月2日)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而诉讼则是公民维护合法权益,寻求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这道屏障建设得是否牢固,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能否得到有效地维护。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设是深化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诉讼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有效防治污染,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由之路。
我们要不断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切实降低公益诉讼成本,提高公益诉讼维权效益。要通过设立“公益诉讼维权专项资金”专项账户等手段,将环境损害评估费等与公益诉讼相关的费用纳入国家财政预算,有效降低公益诉讼成本,激发相关主体行使公益诉权的积极性。
我们要不断完善权力监督体系,强化对政府行使环境管理权、法院行使公益诉讼审判权的监督。通过权力监督制度的建设,让政府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政府依法履行环境监督管理的职责;通过权力监督制度的建设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司法这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保障环境公益诉权落到实处。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国家要不断权利救济体系建设,充分保障相关主体行使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保障,还广大国民以绿水青山。(文/川东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