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机关党组成员周舒涉嫌受贿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周舒受贿1700余万元。(人民网12月10日)
为官的不为民谋事,反而图权力之便,以权谋私以权换钱,这是为党和人民所不齿的行为。在反腐倡廉往纵深发展的今天,依然有心存侥幸的官员干部试图以诸多掩人耳目的行径来掩饰贪腐的行为,尽管贪腐套路深,但终究有露出马脚的一天。不论是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还是官商勾结腐败,都难逃法律的最终严惩,而也只有严惩,才能真正威慑住潜在的腐败分子。
“小病”不提拔,“大病”不复用,这是从职位升迁上对腐败的惩罚。但从根本上来讲,只要贪腐人员手中还有权力,那以权谋私的遗留问题就依然存在。无论是在职还是已经退休,权力一旦毫不受控制则足以败纪违法。而一心铁了心想依靠权力大发横财的腐败分子,仅仅依靠思想教育和各级监督已经难以制服。严法处置必将成为关键。
严惩贪腐分子,首先是对党内风气的肃清。无论是直接腐败分子抑或潜在的害群之马都是对党内风气的污染,不利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推进。严惩贪腐分子,不仅直接打击了腐败分子的气焰,也将震慑住潜在的腐败者,给腐败的土壤松松土;其次,严惩腐败分子有利于打击懒政,严肃工作作风。腐败多为不做实事,一心只想以权力图利益,此举无益于人民,严惩腐败分子,也释放了打击懒政的信号,让官员干部树立真干事,做实事的工作作风;最后严惩腐败分子,也有利于实干者上位,形成良好的官位循环。腐败分子占位不办事,严惩之后能让更多实干者上台,为民谋事,为党谋发展,可谓一举两得。如此来看,严惩贪腐是必然。
不论腐败套路如何之深,都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而随着反腐路线的纵深推进,以零容忍的态度面对腐败,以严惩的手段惩治腐败,终将置腐败于无处遁形,终将取得反腐最后的胜利。
作者:木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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