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一把手” 织密党内监督铁网

2017-03-28 18:33:46 来源:时代聚焦 编辑:

 党内监督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法宝。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各级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明显增强,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气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基本遵循。但是,目前仍有少数人对党内监督不理解、不支持,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在社会上仍有市场。因此,澄清模糊观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党内监督的内涵及近年来党内监督取得的积极成效,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正义网  2017-3-27)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不懈进行反对腐败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斗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滋生和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赢得党心民心。《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基本遵循。但是,目前仍有少数人对党内监督不理解、不支持,需要澄清模糊观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党内监督的内涵及近年来党内监督取得的积极成效。

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党内监督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法宝。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起决定性作用;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外部条件,起辅助性作用。因此,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关键在于发挥内因的决定性作用,紧紧抓住党内监督这一中心环节。党内监督绝不是“左手监督右手”,十八大以来,一批批老虎落马,无数苍蝇被拍,党风政风为之一新。据统计,2016年1月—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党内违规违纪问题3.58万起,处理党员干部5.08万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5万人,有3200多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用道德和纪律扎紧从严治党制度笼子,引导每一个党员追求高尚的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是新形势下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新路。“异体监督”的本质是权力制衡,是西方“三权分立”思想的变种。一些人主张用“异体监督”取代党内监督,目的是要否定党内监督的正当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而否定我们党在管党治党问题上的主导权。苏联亡党亡国的深刻教训和我们党90多年党建工作的经验充分证明:放弃管党治党的主导权,就是放弃党的领导权,必然走上改旗易帜的邪路,坠入西式民主的陷阱。要增强“四个意识”,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文化自信,从严治党毫不动摇,党内监督、党外监督相结合,汇聚形成强大监督合力。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纪检干部手握纪律审查权,是“问题”干部争相围猎的目标,执纪机关更容易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对于“灯下黑”问题,我们党并不回避,而是以铁的手腕来治理。习近平同志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防止“灯下黑”,严肃处理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清理“内鬼”,兑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庄严承诺。刀口向内,敢于亮剑,以“四种形态”为治党利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谈话函询218人、组织调整21人、立案查处17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5800人次、组织处理2500人、处分7900人,督办了一批“内部人”“自己人”“娘家人”,做到了铁面无私。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对党绝对忠诚的具体体现就是敢于担当。针对如何破解“谁来监督纪委”的难题,梳理廉洁风险点,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发现纪律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纪律问题的,必须严肃处理,把监督执纪的“自己人”纳入监督范围之内。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下级党委有权“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落实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这些具体规定,扎紧扎密防止“灯下黑”制度笼子。

    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一把手”则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近年来,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一把手”违法乱纪,形成连锁反应,造成了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在社会上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长期以来,“一把手”的监督虚化,随着职务升迁,手中掌握的权力越来越大,同在一口锅里吃饭,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能监督,形成“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局面。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党内监督存在“一把手监督难”的突出问题。《条例》明文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这为上级党委监督下级党政“一把手”、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政“一把手”、普通党员对本单位本部门党政“一把手”民主监督,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方向。以《准则》和《条例》为利器,紧盯“一把手”,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织密党内监督铁网,积极探索党内监督更加深入、更加规范、更加有效的途径。(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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