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需严格自律,别在违规“宴请”上“跌跟头”

2017-03-28 18:34:29 来源:时代聚焦 编辑: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海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 2013年至2016年,松江区凯盛园林公司总经理张国强、副总经理李建钢,多次违规接受业务往来单位宴请、收受礼金,还接受业务往来单位的安排到海南旅游。张国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建钢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一段时期以来, 一些公务人员接受“宴请”、收 “礼金”、接“红包”、做“有偿中介”等现象不时见诸媒体。这些行为不仅让一些公职人员“追诲莫及”,也蔓延了社会上的不正之风。笔者认为:要堵住这些不正之风,党员干部必须提高境界,严格自律,管住自的“手”和“口”。

张国强、李建钢二位总经理的所作所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之86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国家公务人员作为社会事务管理者,人民群众的带路人,国家党纪,国法的执行者,更应该注重自身形象。因为你们的一言一行代表了“党”,在社会上起到示范作用。私自接受他人宴请,收受礼金实属不该。俗语“吃别人的口软,拿别人的手软”,正说明“对人好”是寻求帮助、投机取巧的惯用手段。因此,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宴请,也必须回避!。

 在这缤纷多彩的世界里,各种物质诱惑和精神诱惑处处可见。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 更应牢记古训:“无功不受禄,无德不受宠”。此外,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严格自律也是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如何上好这门必修课呢? 

首先,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我们提出了具体道德、纪律要求。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每个党员都应该学深悟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其次,党员干部要专心干事。做好本职工作,是我们应尽的责任。秉公执法,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利。千万不要利用手中之“权”,为个人获利。党员干部更要静心谋事,专心干事。习总书记告诫我们:当官别想发财 想发财别当官。作为领导干部,更要打消贪图“绳头小利”的念头。否则,到了“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地步,那将“追诲莫及”!。所以,党员干部必须端正思想,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干事业。

最后,党员干部严于律己。东汉时期,有个清官叫杨震。他在荆州做官的时候发现了才华横溢的王密,就推举他做了昌邑县令,当扬震东莱出任太守途经昌邑时,王密为答谢杨震以前对自己的举荐之恩,趁夜深人静怀揣10锭黄金到驿馆拜见杨震。杨震对王密此举很是生气,毅然拒绝。王密四下瞅了瞅说:“夜黑人静,是不会有人知道的。”杨震义正辞严地说:“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你怎么说没有人知道的呢?”说完他生气地将黄金掷于地上。好一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虽然你不说,我不说。就没人知道了,但心知道了。就整个世界知道了啊。我们为何不能向“杨震”看齐呢?

当今,党员干部必须提高思想境界,严格自律。小心在违规“宴请”上“跌跟头”!。

江油:陈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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