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司法黑暗,还需阳光公开

2017-04-10 16:30:33 来源:时代聚焦 编辑:

 近年来,一些“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后,减刑相对较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过高等现象颇受外界关注,破除这一弊病也成为人民法院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的重中之重。7日,在合肥举行的全国法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推进会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晒出应对“以权、钱‘赎身’”问题的“狠招”。(中国新闻网 4月8日)

“为提高审判质量,实现案件办理全程网上操作、全程留痕、节点防控,减刑假释工作的关键环节全部在阳光下运行,公开透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介绍说。“此外,合议庭成员具有网上查看监狱报请案件的电子卷宗材料权限,保证了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增强合议监督把关实效。主审法官裁判过程不可逆转,检察机关监督网上隔空同步,压缩了法官随意裁量的空间,净化了司法腐败滋生的土壤。”

安徽省高院坚持问题导向,借力先进的信息化手段,不断地创新审判监督方式,让司法审判变得开放、动态、透明、便民,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让公平正义变得触手可及,这确实是司法公正的一大进步。这样一来,一些“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后,千方百计通过徇私舞弊、权钱交易获得减刑或将得到遏制。

阳光司法机制运行,审判、监督各司其职,不仅净化了司法审判环境而且彰显了公平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社会地位再高,权力再大,金钱再多,那也是法治社会下的普通公民一名,无法拥有和享受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和自由。我们的司法官员更是应该牢牢把握好权钱关,严防糖衣炮弹的腐蚀,在权势面前,金钱利诱面前,做到刚正不阿,无所畏惧,并对这种行为严厉依法予以打击。

紧跟网络时代的步伐,让不可言说的“黑暗”在群众雪亮的眼睛下面消失的无影无踪。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可以随时随地登陆网站查询司法审判信息,监督司法权力的运行,但是相关部门也应该同时大力拓宽群众投诉举报的渠道,增加及时回复群众监督举报的平台,让民主权利深入群众,才能有效地实现权力监督,才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也接受阳光的洗礼,真正让“以权、钱‘赎身’”问题再无颜面苟存于世。

 

作者:小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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