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就“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与网友交流。(《中国纪检监察报》)
我们如何认识“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指:党内关系正常化,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成为少数;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可见,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全面从严治党,塑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是必然要求。
笔者认为对于基层单位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应以第一、第二种形态为重点抓落实,那如何“抓”?首先基层单位开展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活动要经常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层分类进行,确保全覆盖,采取集体谈和个别谈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约谈提醒,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扯袖提醒、抓早抓小、敢于批评,红脸出汗、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落实执纪监督责任。促使干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争当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并在工作中做到遵纪守法,打造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局面。
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一把手”监督。最近火爆朋友圈以及微博的一部《人民的名义》,记录了一部鲜活的官场现形记,让人看到贪腐之害,在大众荧屏上揭露了腐败的真实。幕后大BOSS—前省委书记赵立春、“表面不作为,暗里动作不断”的高育良书记等等一系列腐败案件,且近年来,现实政治圈也说明了,党和政府严惩的腐败分子,“一把手”就占有相当比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把“一把手”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坚持“有病及时医治”的原则。同时通过健全制度规范和约束“一把手”行为,保证执纪执法部门有的放矢地进行监督。只有把监督的着力点从“盯人”转移到“盯权”上来,才能有效杜绝权力滥用的现象,从而达到防腐的目的。
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坚持把纪律跟规矩挺在前面,减少腐败增量,祛邪杨善,匡扶正气,打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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