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大学生深陷“校园贷”危机的事件常见报端。据报道,4月11日,厦门华厦学院的一名大二学生因卷入校园贷,在催债电话、裸照的骚扰下,不堪还债压力,在福建泉州某高校学生街宾馆内选择自杀。
美好人生刚刚绽放,便戛然画上句号,令人不胜唏嘘。伴随“校园贷”而出现,因借贷而被套,举步维艰,甚至走上不归路的大学生可谓多矣,因此正当合法的校园贷的确是必要存在。大学生作为成年人,有权利选择信贷金融服务,但是,有的所谓“校园贷”,顶着校园贷的名义,设置陷阱,暗藏“杀机”,诱使有借贷需求的大学生上钩,然后利用各种手段围猎欠款的大学生,把一个个单纯的大学生当成砧板上的鱼肉。对这样的“校园贷”应该依法打击,并清理其存在的黑色土壤。
面对此类“校园贷”,首先大学生需警惕消费陷阱,正确认识自身以及家庭的消费能力,网贷平台之所以瞄准这一群体,正是看中了其经济来源有限,同时又有着较高的消费需求,天上不会掉馅饼,大学生对网贷平台所宣称的低息、高额度、无抵押信贷产品要有辨别能力,要对可能面对的后果有清醒的认识。
其次大学生需警惕信息泄露,提高个人隐私保护意识。在不泄露包括个人信息在内的隐私不仅是自我保护的关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冒用信息的熟人滑入更深的危机。
最后大学生需认清学习与社会实践的主次关系,守住自己的底线。“校园贷”在高校中迅速发展与从事相关兼职的学生群体不无关系,部分人通过“校园贷”兼职赚取到了所谓的社会经验和零花钱,更多的则是被业绩所累,进而求助周围人注册刷单冲业绩,更恶劣的是冒用他人信息借款从事放贷行为,一旦某个环节出错,后患无穷。
“互联网金融”本身并无善恶之分,只是作为新生事物,在变身为“校园贷”的过程中,其经营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大学生绝大多数已成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无论是面对“校园贷”还是将来未知的社会风险,是时候该警觉起来了。
作者:筱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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