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不“下班” 监管不“留白”

2017-05-23 15:31:29 来源:时代聚焦 编辑:

 日前,北京平谷印发了一份将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向“八小时以外”延伸的通知。这份通知明确了,未来纪委部门将把党员干部的监督之手“伸”向他们下班之后的生活圈、社交圈和休闲圈。明确提出,要将吃饭、婚丧嫁娶、打高尔夫、出入私人会所、老乡会、同学会……这些易存违规风险的“下班后生活”,都将进入纪委的监督视线。(北京青年报)

消息一出,坊间议论纷纷。颇有一部分人认为:“八小时以外”是私人时间,想干啥就干啥,纪委把“八小时以外”纳入监督纯属侵犯个人隐私,典型的管得太宽了。其实,这种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八小时以外”虽然是下班时间,但是党员干部的身份是不“下班”的,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和影响也不会“下班”。很多别有用心的人把“八小时以外”当做向干部队伍发起猛烈“攻击”的“黄金时间”,而很多党员干部也在“八小时以外”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乐于赶赴各种饭局,混迹各种小圈子。殊不知,这些请吃送礼者之所以在 “八小时之外”下这么多功夫同你周旋,瞄准的是你的党员干部身份,要的是你“八小时内”的权力滥用。从近些年查处的各类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很多干部就是在在“八小时之外”被攻破的。所以,纪委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不仅当管,还应严管。

至于说监管“下班生活”侵犯个人隐私就更不对了。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公共权力。公共权力是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在行使这些权力的时候,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公众人物没有个人隐私,因为“掌握公共权力,参与公共事务,并且在参与公共事务过程中起领导作用、督导作用,个人信息就不再是个人的了,必须变成公共的。因为权力和公共之间必须建立信任关系”。而且,党纪严于国法。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公民,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既然宣誓入党,就应当有牺牲作为普通公民的一部分权利的自觉。在工作时间以外,法律允许普通公民做的事情,如果纪律不允许,就绝对不能去做。我们应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全面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地把党的纪律在八小时内外都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况且“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清白做人、廉洁为官,八小时之外被监督,又有什么不自在的呢?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要把权利关进笼子,让权力的运行晒到阳光下。假设一个人能工作40年,实际累计的工作时间每年以1900小时计算,所有的工作时间在一生中还不到9年。8小时以外的监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放弃这16小时的监督工作,显然不是明智之举。

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把监督看做是组织对自己的爱护,把主动接受监督当做自我保护,既要习惯“八小时之内”在监督下工作,又要适应 “八小时以外”在监督下生活,切实做到慎独、慎微,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方能真正得到群众的信任。

作者: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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