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令—从“落实”处生效

2017-05-26 15:15:48 来源:时代聚焦 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2017年5月2日,乐山市纪委、乐山市监察局发布并开始施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尚酒的传统,小酌怡情,而无节制的饮酒,轻则伤害身体,重则酿成大祸。尤其是国家公务人员,公款豪饮、酒后误事极大地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禁酒令的颁布充分表明了党中央整治干部作风问题决心和态度。但如果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继续有存在的空间,依旧以搞变通的方式违规饮酒,则明显是有令不禁、目无法纪。要彻底治理公务接待饮酒问题,就必须动真格,决不能留口子。

落实“禁酒令”必须要加强学习提升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深化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党员干部需以身作则,高度自觉遵守禁酒规定。

落实“禁酒令”必须要明确细则务求实效。一方面,要有商鞅立木为信的决心,给高压线通上高压电,让触电者一碰即有反应;另一个方面,要加强禁酒令的刚性,减少禁酒令的弹性,使之更有确定性、操作性。比如,禁酒究竟禁哪些酒,哪些工作人员被要求执行“禁酒令”,就需要明确。再比如,“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什么叫“工作期间”?这也需要明确。

落实“禁酒令”必须要全面监管社会共治。纪检部门不仅要加大对“禁酒令”的宣传力度,也要明察暗访,形成震慑力。其次,需要引入群众监管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和曝光平台,发动群众进行社会监督。另外,各级审计部门在审计党政机关的年度财务情况时,要重点审计公务接待财务情况,当好“经济卫士”。

“政施则灵,不施则废”。再严格的“禁酒令”,如果不施行也只是一张白纸,凡事只能在落实中见真效。只有“禁酒令”落到实处,才能彻底戒掉“官场酒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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