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4日上午,广州市原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曹鉴燎(正厅级)受贿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审理查明,曹鉴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益,个人或伙同他人共同索取或收受财物共计超过8000万元。法院对犯受贿罪的曹鉴燎判处无期徒刑,罚金250万元,并对其以及其子名下多套房产予以没收。
《人民的名义》中,最高检反贪局侦查处长侯亮平,依法突击搜查国家某部委某处长赵德汉家,经过一夜斗智斗勇辗转三处,最终查获了赵德汉私藏现金的别墅,摆满整个房间的2.3亿现金的镜头,视觉震撼难以形容,“小官巨贪”令人唏嘘不已。借用侯亮平评论赵德汉的一句话,“听说这个职位,拿个部长跟你换你都不换。”为什么不换,只因为在贪官眼里,升职成部长反而没有油水可捞,图个什么。现实中的曹鉴燎和赵德汉也有着同样扭曲的“价值观”,赖着镇党委书记的位置不肯提拔,给个副县级干部都不换,只因怕提拔了反而没有搞头了,最终同意调任,只是因为看到提拔后原来更便于捞油水,比镇党委书记更有搞头。
党的领导干部做到如此这般,理想信念沦丧、没有底线、没有原则,毫无爱民为民之心,利欲熏心,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作谋取私利,捞取油水的工具,将国家资源当做商品出卖获取非法利益,将百姓民生置于不顾、将国家利益置于不顾,为官一任、为害一方。
但是,如此为官的曹鉴燎却一直未能得到应有的惩处,却反而一直边腐边升,我们不禁要问,一是为何曹的腐败问题为何没有及时发现处理;二是曹是如何在提拔官员的离任审计、个人事项申报管理、考察、公示等众多环节中“过关斩将”,确保“不出问题”,被提拔重用的。究其原因,和其本人的作案手法关系密切,深究曹的腐败方式,均为与商人私相授受,表面上经济工作成效建筑,城市建设如火如荼,私下却收取贿赂,捞取利益;为留任镇党委书记,方便继续获取非法利益,让百姓写“挽留信”,既能继续捞钱,又在上级组织面前收获声誉,真可谓“名利双收”。最终骗过组织的“眼睛”,假以为政绩突出,被提拔重用。
反腐面前无“容易”二字,腐败形式千奇百怪,腐败分子“马甲”众多,这就对反腐败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使命,纪检部门要檫亮眼睛、延伸反腐败触角,要提高察真相、明是非的鉴别力,要注重线索收集,坚持一查到底,让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方能在不断变化、变异的腐败形式中洞察秋毫,不为迷惑;同时也对组织部门管人用人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始终坚持好“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要辩证对待干部政绩,不唯GDP、不唯政绩论,既要鲜明重实干的用人导向,更要突出廉洁的政绩观、绿色的政绩观,好要为干部营造好干事创业、进步成长的良好政治环境,方能让实干有为、德才兼备的干部不断充实到为民服务、干事创业的队伍中来。
6月6日,廖俊波同志被追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再反观曹的腐败问题,一正一反,同是党的领导干部,一个被人民缅怀、赞誉,一个却被千夫所指。理想信念高于天,理想信念是一切行动的指南针和航向标,作为党员干部,就是要不断向核心看齐,向榜样看齐,向贤能者看齐,谨记曹的教训,时刻将党纪国法铭刻心中,用榜样的力量校准前行的航道。
(作者:陈剑锋 )
上一篇:令人啼笑皆非的长宁建材盗窃案
下一篇:信息公开要让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