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究竟该如何使用微信?最近,一些地方和部门给出了答案,出新规为党员干部在微信上的行为划了红线,戴上“紧箍咒”。(6月13日 中国新闻网)
网络飞速发展,手机已成为公众与党员干部工作、学习、生活、社交的必备工具,应运而生的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无”微“不至。由微信产生的“微”腐败也层出不穷。仅被中纪委通报近日曝光的就有江苏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原人武部长周玉松收受某村民通过微信所送5000元;安徽一粮站副站长为粮贩子卖粮提供便利,连收21个200元微信红包及接收现金、购物卡被“双开”等微信腐败案例。
如何预防党员干部利用微信腐败?各地各级党委、部门对症下药,力除“微腐”。比如,近日天津市委组织部制定了《部机关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十严禁”行为规范》;浙江省委办公厅发布“党员干部微信微博行为十条戒律”,包括“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拉票贿选”、“不违规收受微信红包”等,禁止党员干部违规收微信红包 ,禁止编织“关系网”。 这些地方或部门出台针对党员干部的微信使用规范,明确了哪些红线不能碰,虽然具有指导性意义,但对党员干部到底怎么管,具体如何从纸上落到实处,似乎有些不太明朗。
众所周知,除了在“朋友圈”、“微信群”外,若官员与官员、群众与干部仅是两个个体之间通过微信交流、交易,无疑纯属私密空间。彼此之间说了些什么,存不存在贿赂性质的红包、电子礼券、支付宝红包或以微信红包的形式进行赌博、变相收受贿赂,有没有不当的政治言论,又有谁能够知晓?如何为干部的微信安上“透视眼”,便于及时发现,监督制止,这应该是有关方面亟需思考与落实的问题。
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党员干部都那么听话,都会按照党员干部使用微信规定严格要求自身,也不是所有党员干部都具备坚强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政治上模糊糊涂、迟钝麻木,丧失政治立场、迷失政治方向,唯利是图、以权压人等各种各样隐藏很深的党员干部仍大有人在。
因此,仅靠为党员干部在微信上划定的红线,戴上的“紧箍咒”,还不足以让那些绞尽脑汁、钻窟打洞为腐败寻找突破口的官员收手止步。当然,通过微信发生的权与利交易,只要纪检机关与运营商、金融部门精诚合作,携手作战,即可从数据流中筛查出可疑线索,找到异常支付、异常交易的蛛丝马迹,但微信中官员之间或干群个体之间不当的政治、拉票、威胁等腐败言论,又如何去监管,目前似乎还是一片盲区。期盼有关方面,缜密谋划、集思广益、全面堵漏,尽快找出科学严谨补漏之策, 筑起一道坚不可摧治理“微信腐败”的铜墙铁壁。
作者:言 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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