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知斌扎根川西高原33年,倾心服务人民群众,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为川西高原法治建设、民族团结和人民富裕,燃尽自己的生命,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对党忠诚、心系群众、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无愧于“全国模范检察官”“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更不负群众给予的“高原燃灯者”尊号。
作为一名高原地区的先机干部,苏知斌被当地群众誉为“高原燃灯者”。我想正是因为他用其大爱无疆的胸怀,用“火”般的炽热温暖了数以万计的群众,为高原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人民富裕照亮前进的方向。
苏知斌作为“燃灯者”,其“火”寓意有三:一为“燃”,他用自己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的信念,燃烧青春激情、燃烧自我生命,用无私奉献造福一方百姓;二为“灯”,用先进的法治理念、高尚的职业信仰、开发的思想之光,照亮前行的路;三为“先行者”,敢为人先,身先士卒,哪怕环境再恶劣、道路再崎岖、风雨再巨大,都要向着社会法治安康、人民安居乐业的目标前进,至直生命尽头。
发展是没有终点的。高原地区的发展还需继续,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提升还需继续,民族团结稳定还需继续。为此,需要将“燃灯者”的“火”继续燃烧下去、“蔓延”开来,将星星之火燎原,用燎原之火筑造成“高原灯塔”。
作者姓名:岑玉
上一篇:时刻保持对规矩的敬畏之心
下一篇:“五假副部”是人情社会的畸形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