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委26日在成都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四川省甘孜州九龙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知斌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号召全体检察人员向苏知斌同志学习。(新华网6月26日)
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广大党员要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在笔者看来,苏知斌就是“四个合格”的表率,扎根高原,情系藏区,用生命谱写了忠诚,用为民诠释了魅力。
讲政治,理想信念坚定。作为一名“援二代”的汉族干部,苏知斌有着坚定的理想信念。“我曾无数次做这样的梦,父亲骑着白骏马驰骋在石渠广袤的草原上。父亲年纪轻轻来到石渠,投身公安事业。我留在高原,继续走父亲没有走完的路,继承父亲的遗志,手擎正义之剑,惩治犯罪,保护良善。”苏知斌的日记内容让人动容。正是因为他有着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惩恶扬善的决心,所以,他15年扎根石渠,13年献身炉霍,把生命的最后5年留给了九龙。
守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在工作和生活中,苏知斌一直是个严格照章办事的人。“三刀砍不进”是对他的最佳褒奖:给他送烟不抽烟,送酒不喝酒,送钱害怕反过来被他收拾。对于违纪违法的年轻乡长,苏知斌也毫不留情,不因为别人的求情而失掉了政治原则和正确的立场。“对罪恶的姑息,就是对良善的伤害”。苏知斌是这么说的,也是这样践行的。
重品行,厚德修身律己。虽然对工作严肃认真、看似不近人情,但苏知斌心里始终装着群众。他非常关心群众的疾苦,在对待群众方面,苏知斌体现出了他的侠骨柔肠。对于帮扶的乡村,多次协调资金和项目,修通了道路,方便了出行;对于无法饮水的孤寡老人,他念兹在兹,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孤寡老人在家门口喝上干净水的问题;在工资才30多元的年代,为贫困家庭一次性捐助200元……正是因为他把群众放在心上,所以,在他积劳成疾去世后,才会有这么多的群众怀念他,甚至想去成都送他最后一程。
敢担当,工作有声有色。说到工作,苏知斌通过不懈努力,从门外汉变成了行家里手。在九龙县工作时,已经任检察长的苏知斌依然坚持亲自办案,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取证难度极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在他的努力下一一攻克,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另外,从1989年以来,他独自和参与办理的4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展现了他良好的专业技能和办案水平。(文/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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