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州委副秘书长、州督查督办局局长马应忠被双开。此人除了收受巨额他人现金、对抗组织审查之外,还借其母亲丧事之机敛财。记者梳理发现,虽然从近些年违纪干部被查处的案例来看,利用父母丧事所收礼金的数额普遍不大,但仍然有一部分官员借机敛财的数额惊人。(6月29日 《法制晚报》)
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有着敬畏死亡的情愫,所谓死者为大,就是说人死就应该受到尊敬,不应该再议论是非对错。通常情况下,遇到有人办丧事,哪怕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影响,大多数人也会选择理解。但“死者为大”并不等于可以借此肆意妄为,以为可以得到所有人的理解。八项禁令出台以来,官员借婚嫁、生日、乔迁、升学等喜事敛财的行为在相当程度上得到了遏制,原因就在于“喜事”太过扎眼、太容易引起关注。相反,一些官员反倒是瞅准了亲人离世的机会,认为“死者为大”,就算自己大操大办、收取钱财也是人之常情,没有人会为此与自己计较,包括党的纪律。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早在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严禁党员、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借机收敛钱财。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最高可以开除党籍。规定不可谓不细,处罚不可谓不重,但即使这样,为何还是有人胆敢挑战纪律的底线?
借丧敛财者也许疑惑,也许“委屈”,但他们的行为触犯了党的纪律却是不争的事实。他们之所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当下依然敢冒天下之大不违,是因为他们没有料到党的纪律会如此逗真碰硬,会如此“不近人情”,自己这边刚刚痛失亲人,那边纪律的紧箍咒马上就套在了头上。
以制度约束行为之所以行之有效,就在于在执行制度时的逗真碰硬。这种看似“不近人情”的“紧箍咒”,实际是党员干部的“护身符”。一些领导干部平时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居心叵测者自然难以接近。可一旦遭遇亲人去世,悲痛之下,个别人的廉政防线就开始崩塌,也就给了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他们表面上以沉痛哀悼的名义给予领导干部心灵的慰藉,实则是通过大肆送钱送礼以实现行贿之实。一些干部甚至担心被“不孝”之名道德绑架,稀里糊涂就收了大笔钱财,也为自己今后的生活埋下了定时炸弹。
当然,一些借丧敛财者,其平时的行为就不太检点。借丧敛财只是其众多违纪违法行为的一个缩影,但同时也成为暴露其违纪违法事实的导火索。毕竟,私下的利益输送可以很隐蔽,但在灵堂用箩筐收钱,如此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藐视党纪,最终落得这般下场实为咎由自取。
作者:山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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