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四川省委在成都举行追授苏知斌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大会宣读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追授苏知斌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的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追授苏知斌同志“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四川日报)
苏知斌同志扎根高原藏区33年,他克服高原缺氧、环境恶劣等困难,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他骑马走乡串户办案,宣传法律知识;他恪守公正廉洁,从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他在群众的心中有多个呢称,“高原燃灯者”、“马背上的检察官”、“三刀都砍不进的检察长”。然而除此之前,他还给我留下了一个伟岸而饱含深情的“父亲”形象,他用“父亲”的胸怀温暖了普通百姓、同事、家人,留下一串痕迹清晰的脚印。
他是高原上普通百姓的“父亲”,给予他人无私帮助。在大雪纷飞的隆冬,苏知斌听说有个小伙子倒在一处废旧房屋中,立即骑上自行车跑去把小伙子带回家里,端上热饭、换上棉衣,临走时,还塞给小伙子80元路费。“有这样一群人,需要我们的保护....”, 他的话语如雪山下的磐石,他的行动如天上的雄鹰,他用他宽阔的臂膀将普通的百姓护在身下,自己担起风雪。
他是单位上年青同事的“父亲”,传递他人正能量。苏知斌去世后,同事李文静总忆起他,“他总说,不要怕,我当你们的‘靠山’,你们是正确的就要‘雄起’”。同事秦梦妍写了一篇文章《父亲》来纪念他,“我问您:‘为他人付出会获得什么,为何不为自己而活?’您微笑着对我说:‘会获得幸福。’”他是同事坚实的后盾,不计得失为他人付出,把无私的奉献作为所追求的幸福感,给予同事关心和关爱。
他同时也是女儿的父亲,传承子女为人准则。苏知斌经常说“不”。女儿上学,希望父亲的车能送送——“不行”;妻子患有白内障,外出看病想坐车——“不行”。但苏知斌去世后,女儿苏倖写了这样一封信给天堂的爸爸,“你一直在保护我,时时刻刻告诉我如何做人、如何感恩,正直、乐观、宽容。”他传递给子女和家人的不是“特权”思想,而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以及人之幼”的“传家宝”。
苏知斌同志虽然已经离开了,但他的精神却是一盏永远闪耀的明灯,指引着我们沿着他走过的路,踏着他留下的脚印,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四川省犍为县泉水镇 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