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报道,《广东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我们民族一向以尊老爱幼作为最基本的传统美德,而现如今随着社会节奏加快,生活成本增加的情况下,有的年轻人选择在家和父母同住却不交生活费,以此来减少开支。更有甚者,30多了还没有工作,要靠老父亲老母亲的退休费生活;有的明明有经济来源还要坑老人的钱,搞得兄弟姊妹反目成仇;有的年轻人不允许自己家已经丧失伴侣的老人再重新找个老伴,这对老年人在精神上是另一种无形的压力,诸如此类的情况屡见不鲜,让人不禁发问,我们的传统美德哪里去了?
鸦知反哺之孝,羊知跪乳之恩。在我们漫长的一生中,为我们付出最多的就是我们的父母,他们或许不能给我们最好的,但是已经给了我们他们所能给予的。我们的社会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更新的社会,然而我们每个人却有老的那一天,一个成熟的社会不应该让老人没有依靠,也不应该让我们恐惧衰老。当前随着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剧,应对老年人口的制度和政策来不及完善和更新,社会上对老人也有成见和歧视,诸如“坏人变老”的不当言论甚嚣尘上,足见我们在对待老人这方面的教育宣传以及政策的不完善。
广东省出台的《条例》实际上不仅符合我国《老年权益保护法》,也符合我国的国情和传统美德要求。从这一点上说,这不仅合法也合乎情理。因此,这一条例的出台,不仅有利于老年人权益的改善,也是在提醒我们每个人,百善孝为先,只有当老人的群益有保障的时候我们的社会才是一个成熟的发达的社会,我们的社会和未来才有希望可言。
作者:王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