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违停被罚彰显法律公正

2017-11-24 10:52:18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11月21日,一辆警车在渭南街头违法停车,有市民拍照并开具“违法通知单”,相关照片在渭南市民朋友圈引起热议。当日下午,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回复,临渭大队已对涉事民警进行违停处罚,罚款100元,通报全大队,并在全大队开展警示教育,并希望广大市民继续监督临渭交警大队的工作,共同维护渭南交通管理秩序。(中国新闻网 11月22日)

违章停车被罚,想必多数车主都经历过,对于很多人来说,这无非就是一件习以为常的小事情。但陕西渭南交警按章执法对违停警车处罚为何能引来众多关注,原因就在于交警“六亲不认”,对同属公安系统的警车“痛下杀手”进行处罚,打破了“家丑不外扬”的固有观念。

在很多人看来,官官相互是一种常态,执法部门之间更是如此。相互打掩护,对相互之间的犯法乱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选择性执法”、“弹性执法”、“人情执法”屡禁不绝。所以对于渭南交警“大义灭亲”的行为,这种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执法理念,群众无不拍手叫好。

群众欢呼的背后更多体现的是对法律公正公平的期望。警车的驾驶者警察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更不能知法犯法,而应该以身作则,起一个良好的的表率示范作用。如果警车随意乱停乱放而交管部门却不一视同仁地处理,必然会寒了人民群众的心,破坏法律的威严,损毁党的执政根基。

自古就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短短数字表达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专制特权的厌恶,对法律公正的向往。在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的今天,法律面前更是人人平等。交警对警车进行违停处罚,不是“大龙冲了龙王庙”,而是彰显了法治健全,任何人不应因身份、地位的不同而享有特权。各级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更应以此为戒,破除固有的特权意识,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法律法规的约束,避免掉入“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深渊。

  文/任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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