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提高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严防事故发生,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工作,沂水县安监局采取企业自查、乡镇(中队)全面检查、县局抽查的方式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该证是否按时办理延期换证手续;安全评价报告与现场是否符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是否建立并落实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是否编制了安全操作规程,加油站安全管理资料是否齐全完善;是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培训合格后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资格证书及操作证上岗,产权出让变更法人的,相关人员是否按期取证;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油气回收系统是否设置并正常运行;加油站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间距及站内设施设备布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按规定配备应急器材,是否制定了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了年度演练计划并按要求演练;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罐区管理及罐容情况,降级加油站停用储罐是否拆除或采取有效措施;摩托车加油区及现场管理等落实情况;防雷防静电是否按规定检测,油罐和加油机静电跨接以及卸油静电接地是否合格。
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县安监局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结合危化品企业安全整治工作,加强对此次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制定检查方案,指派专人负责,明确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沂水县安监局 刘向佳 郝风强
上一篇: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助力脱贫攻坚